******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通许县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
年
1月
15日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
******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5年1月21日在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一、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通许县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1.2
项目编号:HNKC-2024-024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4
总投资:约******.85元。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7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二、标段划分情况
2.1
标段名称:第五标段:通许县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行政路充电站)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6个标段2.2
质量要求:合格。2.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第一、二、三、四、五标段)
: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2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3.4
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公司需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近2024年
1月
1日以来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5
******事务所审计出具的2021、
2022、
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于
2021年
01月
01日以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法人);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对象:法人);
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7
投标人自行出具近三年以来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3.8
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如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0
潜在投标人只可对以上多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投多个标段。三、开标时间:2025
年1月15日上午09时
30分
评标时间:2025
年1月15日下午13时
00分
定标时间:2025
年1月21日上午9时
30分
******委员会成员名单:1
、评委组长:庞金龙2、其他评委成员:马风勤,崔晓娜,张峥,付乾坤
******委员会成员名单:1.
定标组长:付乾坤2.其他定标成员:郭保磊 陈文青
五、核查信息
第五标段:******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 ******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社保信息、业绩、财务状况、企业信用信息、企业受贿行贿情况等(核查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信用中国
https://******/)经核查:
3家公司均通过了核查
六、中标人信息如下
第五标段:通许县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项目一期(行政路充电站)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4元
项目经理:王鲁生
证书编号及名称:注册建造师证 豫 ************
投标质量:合格
投标工期:30日历天
企业资质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资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
,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
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 、联系方式
1.******有限公司
******委员会院内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3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1-******
3.******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
八、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