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有限公司日处理50吨厨余垃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日处理50吨厨余垃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河南省荥阳市园区付2号路与荥王路交叉口西北侧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5日-2024年6月2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
通讯地址::河南省荥阳市园区付2号路与荥王路交叉口西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