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高村乡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2024年高村乡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荥财磋商-2024-54-1 | ******人民政府高村乡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2024年高村乡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项目 | ******.53 | ******.53 | 是 | ******.53 |
5.2质量要求:合格
5.3工期:60日历天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公司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将查询结果附到响应文件中(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标时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需要自行核查,如核查情况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人、代理机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
(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具体制作手册请查询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响应文件制作操作手册》)。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进入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事宜请查看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
******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