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洧川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临时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郑港财采磋商-2024-9801 | ******人民政府洧川镇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临时治理项目 | ******.67 | ******.67 | 是 | ******.67 |
5.2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和相关服务。
5.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
5.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7质量标准:合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4信誉要求: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提供相关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