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办函〔2024〕62 号)要求,2025年4月29日,我局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对******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编制的《******有限公司镇江市少姑山-刺莉山水泥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编)》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该方案通过了专家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有限公司镇江市少姑山-刺莉山水泥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编)》审查意见和专家名单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