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编号:hncx2025-017
1.3、采购需求:
(1)数据架构管理。根据数据来源,不定期的与对接部门沟通,梳理对接信用数据的类型,确定对接计划,制定对接方案,并进行对接调试和对接后数据处理工作,提高数据归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从广度、深度等方面不断扩展数据接入工作。
(2)数据清洗管理和运维管理。根据国家和省里最新要求进行新老存量数据的清洗和治理工作,找出问题数据并推动数据调整和更新,确保存量数据与新的数据标准相适应进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数据标准管理及更新。根据最新的信用标准以及政府机构调整,全面梳理并更新海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来源部门,保证海南省社会信用信息归集报送的时效性、完整性。
(4)数据服务管理。根据海南省信用体系建设多领域、多部门、多区域信用应用服务广泛开展的需求,在政务诚信、联合奖惩、信易+等方面信用业务开展过程中,提供平台信用专题数据的加工处理服务,使得信用数据满足于信用应用落地实施开展的需要。
(5)数据质量管理服务。通过对平台数据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检,并建立数据质量模型,对数据质量的报送及时性、完整性、关联成功率以及整体数据汇总情况进行分析,对前置库数据更新情况、平台数据更新情况、数据报送与共享情况等进行监控和修正。
(6)数据分析。通过对信用平台大量信用数据的统计分析,根据信用平台数据归集及应用情况按时间维度、数据质量状况等多指标展示,清晰地反应各类信用信息关键指标的发展动态、趋势和存在的问题,从而有效地对信用信息情况进行调整优化,为政府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服务。
(7)交付成果。《数据对接工作季报》《存量数据清洗报告》《数据质量情况月报》《数据可视化分析月报》等交付成果。
(8)驻点服务。根据需求派驻不少于一名驻点人员至工作场所提供现场技术支撑等服务。
1.4、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并生效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5、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417480.00元(大写:肆拾壹万柒仟肆佰捌拾元整);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1.6、比选范围:2025年信用数据治理专项服务;
1.7、比选有效期:60日历天;
2.2、供应商须为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且报名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如有)无失信记录【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以上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需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无政府采购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比选文件。
2.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中国(海南)”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2.10、报名单位须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未经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个人或个人组合的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12、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 时间:2025年3 月 14 日至2025年 3 月 20日,请于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街道滨海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主楼第21层
3.3、方式:现场免费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
法定代表人领取比选文件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核验。
委托代理人领取比选文件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3月27日14时30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5。(递交截止时间为比选开始时间,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
4.2、未按要求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门户网站
6.2、在比选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比选文件
电子版比选申请文件(PDF格式)的递交:电子版比选申请文件(PDF格式),随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电子版比选申请文件可用U盘或光盘形式提供。
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版比选申请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含盖章及签字),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七.联系方式
7.1、比 选 人: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898-******
******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滨海新村588号海景湾大厦主楼第21层
联系方式:花先生
电 话:0898-******